|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交易会员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自行选择电信或联通入口远程登录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平台交易,也可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五、质量标准及损耗约定 国家临时存储进口小麦卖方出库的粮食品种以交易合同为准。具体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第4.2.1、4.2.2等款规定执行。为便于验收核算,以进口合同规定的水分13%,杂质1.5%作为结算标准数量(即按竞价销售成交价结算货款的数量),实际出库粮食水分、杂质等高于或低于上述标准的,要在实际出库粮食数量基础上实行增减量的办法确定结算标准数量。 六、其它 《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2016年7月8日 |
登陆
加入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