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为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公平、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我们核准《G20/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行动计划》中的一系列措施。广泛、持续地落实行动计划是确保BEPS项目取得成效的关键,特别是在跨境税收裁定的情报交换方面。因此,我们强烈敦促按时落实BEPS项目,并鼓励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和辖区参与。为在全球监测BEPS项目的落实情况,我们呼吁OECD在2016年初前建立一套包容性框架,该框架将在平等参与的基础上纳入感兴趣并致力于实施BEPS项目的非G20国家和辖区,包括发展中经济体。我们欢迎IMF、OECD、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集团为感兴趣的发展中经济体提供适当的技术援助,帮助其应对国内资源动员方面的挑战,也包括BEPS方面的挑战。我们认识到,感兴趣的非G20发展中国家实施BEPS行动计划的时机可能与其他国家不同,期待OECD和其他国际组织能够确保该框架适当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我们在加强税收体系透明度方面不断取得进展,我们重申此前承诺,将于2017年或2018年底同各成员国和其他国家就税收情报开展应要求交换和自动交换。我们邀请其他辖区共同参与。我们支持提高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税收议程中的参与度。 16.为支持增长和抗风险议程,我们将继续有效落实《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促进国际社会形成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环境。我们核准《G20私营部门廉洁透明高级别原则》,帮助企业遵守道德和反腐败全球标准。确保公共部门的廉洁和透明至关重要。为此,我们核准《G20反腐败公开数据原则》和《G20推动公共采购廉洁原则》,欢迎正在开展的资产披露框架有关工作。我们将视需并依据国内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在民事和行政程序上的国际合作,以此作为有效打击贿赂、支持腐败资产返还、拒绝为腐败官员及造成官员腐败的人提供避罪港的重要工具。我们欢迎发布《受益人所有权透明度落实计划》,并将为此继续努力。 17.我们对2010年IMF份额和治理改革共识始终未能落实深感失望。2010年改革方案仍是我们关于IMF的最优先工作。我们敦促美国尽快批准改革方案。考虑到2010年改革方案目标,我们要求IMF完成过渡方案,尽快并尽可能地使份额分配达到第14次份额检查所确定的水平。包括新的份额计算公式在内的第15次份额检查应以第14次份额检查为基础。我们重申维护一个强有力、以份额为基础、资源充足的IMF的承诺。我们重申对所有国际金融机构领导人和高级领导层均应经由公开、透明、择优的程序任命的共识,并重申国际金融机构加强职员多样性的重要性。我们重申,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的构成应继续反映各国货币在全球贸易和金融系统中的作用,并期待完成对SDR估值方法的审议工作。 18.我们欢迎在国际主权债券合同中加强集体行动条款和同权条款落实方面取得的进展。这将有利于提高主权债务重组的有序性和可预期性。我们要求IMF在征询其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继续促进上述条款的运用,并进一步探索采用市场化方式加快将上述条款加入到现有存量的未偿清国际主权债券中。我们期待即将开展的IMF和世界银行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框架审议。我们对以改善可持续融资实践为目标的现有倡议表示认可,这一目标在《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也得到强调。我们也注意到巴黎论坛倡议。该倡议有利于加强主权债务国和债权国对话,进一步提高包容性。 支持可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