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食品(3)
时间:2015-04-23 05:48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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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
(一)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通过企业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加强对原料入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质量的把关,提升企业诚信自律水平。鼓励企业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鼓励企业提升自有检验能力或通过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
(二)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号)要求,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探索通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及配套惩戒措施和奖励政策,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再从事食品行业,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三)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品牌建设。大力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动肉、菜、蛋、奶、粮等大宗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小作坊、小企业、小餐饮等生产经营活动向食品加工产业园区集聚。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积极鼓励一批基础好、管理优、潜力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做优做强。推动食品行业加强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品牌保证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治理整顿经验,通过创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五)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快建设12331投诉举报热线等一批综合性举报投诉平台。各地要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严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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