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5年2月26日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牢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宏观调控,奋力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培育创新动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综合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49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全年出生人口1687万人,出生率为12.37‰;死亡人口977万人,死亡率为7.16‰;自然增长率为5.21‰。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为2.98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为2.53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