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完善监管工作制度,适应食品安全新形势的客观需要。①完善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通报制度;②荥阳局通过两年来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制度;③完善各种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工作的常规化和规范化;④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⑤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完善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 2、完善监管责任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合理配置监管人员和资源,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监管必要条件。加强监管力量,落实监管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合理界定行为主体、监管主体、相关领导的责任,促进自上到下、层级负责、责权明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实现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3、监管人员能力提升。以强化业务培训和食品安全监管动态系统升级运用为抓手,促进基础工作扎实开展。①采用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搞好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交流,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②结合省局动态系统的升级改造,抓好企业相关数据的补充和更新,充分发挥动态系统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4、完善食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不断探索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①探索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动态系统监管措施的作用,提升日常检查、监督抽查针对性和有效性,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提交自查报告;组织企业互查互评互助;企业约谈制度;企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和年度考核;溯源检查;应急演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参与企业检查工作。②适时采取表彰鼓励措施,如示范企业建设等。③其他措施,如综合执法、区域整治、部门联动等。 二、摸清辖区企业底数,掌握食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 辖区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56家,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16家,签订承诺书的小作坊10家。产值1000万以上企业11家,规模以上企业占15%,500-1000万企业8家,中型企业占12%,500万以下的企业53家即小型企业占73%。 表1: 荥阳市食品企业、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品种分布表 表2: 荥阳市食品企业、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区域分布表 三、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和信用档案。以探索建立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体系为抓手,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以健全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档案和信用档案制度、监督抽查制度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效能。①规范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将企业质量安全制度、规章、措施从生产许可到日常保障和监管、到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后处理等信息,均录入企业质量安全动态档案,利用电子档案实现分级管理,为监管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参考,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②建立协调统一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重点品种的安全性指标的抽样检验,开展食品生产质量状况的定期分析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强化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提高全市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③编制好监管工作计划,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 四、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1、划分监管等级。①将企业资质齐全,生产条件完备,负责人质量意识很强,经济效益较好,质量保证体系运转良好,产品质量连续两年监督检查均合格的企业定为A级。②将企业资质齐全、必备生产条件完备、负责人质量意识较强,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较好,产品质量在监督检查中一年内未出现不合格问题的企业列为B级。③将企业资质齐全,基本具备必备生产条件,基本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存在问题的,产品质量在二年内的监督检查中出现不合格的企业列为C级。④将不具备基本的生产资质,不具备基本的生产条件,或存在假冒他人厂名厂址、产品标识和质量标志,或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窝点列为D级。 |